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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:民企破局真利器,还是镜中花?

author 2025-05-11 19人围观 ,发现0个评论
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:一纸空文还是破局利器?

这部号称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姗姗来迟,定于5月20日正式施行。然而,在这个时间点推出,很难不让人质疑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。中国民营经济的困境,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,现在才出台一部“基础性法律”,究竟是亡羊补牢,还是隔靴搔痒?

看似及时的法案,实则迟缓的应对

在新闻发布会上,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试图强调这部法律的操作性,并且搬出“基础性法律并非规定得越细越好”的说法。这套说辞听起来很耳熟,仿佛在为法律的模糊性和可能存在的漏洞提前打预防针。难道民营企业需要的,仅仅是一个原则性的框架,而不是具体、可执行的保障?在商言商,民营企业家们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中摸爬滚打,他们渴望的是清晰的规则,而不是充满想象空间的“指导意见”。

操作性与束缚:立法尺度的两难

王副部长还提到,实践发展变化很快,过度细化的规定反而会束缚实践发展。这句话的潜台词似乎是:法律不能写得太死,要给有关部门留下自由发挥的空间。但问题是,这种“自由发挥”的空间,往往会变成权力寻租的温床。多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,变了味,最终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利益?与其说是害怕束缚实践发展,不如说是害怕束缚某些部门的权力吧?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而执行的关键在于细节。如果一部法律连细节都无法明确,又如何保证其能够真正落地生根?

发改委的“破壁”行动:雷声大雨点小?
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号称要打破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隐性市场准入壁垒,国家发改委也随之展开了一系列“破壁”行动。但仔细审视这些举措,不禁让人怀疑其效果究竟几何。真的是为民企打开了一扇通往广阔市场的大门,还是仅仅拆掉了一堵无关痛痒的矮墙?

负面清单与清理整治:治标不治本?

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,并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,这些举措看似力度很大,但实际上可能只是在原有政策框架下的修修补补。负面清单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,它只能列出禁止进入的领域,而对于那些没有明确禁止但实际上存在各种隐性门槛的领域,民营企业依然难以进入。清理整治行动也往往是运动式的,一阵风过后,各种壁垒又会卷土重来。更何况,制定规则和执行规则的往往是同一批人,他们真的有动力去打破自己设置的壁垒吗?

数据背后的真相:民企真的受益了吗?

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,今年1至4月,民营企业中标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,1亿元以下的项目,民营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超过80%。这些数据看似喜人,但仔细分析却可能存在水分。中标率提高,可能只是因为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数量增加了,而项目本身的利润空间可能并不大。1亿元以下的项目占比超过80%,也说明民营企业在大型项目上的参与度依然较低。数据是死的,人是活的,如何解读数据,取决于解读者的立场。我们不能被这些看似光鲜的数据所迷惑,而应该深入了解数据背后的真相。

重大项目:看得见的蛋糕,吃得到的有多少?

发改委表示,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“两重”建设和“两新”工作,已经在核电、铁路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。这无疑给民营企业带来了一丝希望,但希望越大,失望可能也越大。重大项目往往投资巨大,技术门槛高,民营企业在资金和技术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劣势。即使允许民营资本参股,也往往只是小比例参股,难以真正参与到项目的决策和管理中。更何况,这些重大项目背后往往牵涉复杂的利益关系,民营企业能否在其中分得一杯羹,还是一个未知数。

统一大市场专栏:又一个“吐槽”平台?

发改委表示,民营企业如果遇到准入壁垒问题,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”有关专栏反映。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渠道,但实际上很可能只是一个“吐槽”平台。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处理?相关部门是否会认真核查?即使核查属实,又能否真正打破壁垒?这些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。如果这个专栏只是一个摆设,那么它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呢?

金融监管的“精准滴灌”:能解民企之渴吗?

融资难、融资成本高,一直是悬在民营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试图在融资方面有所突破,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。然而,这些政策能否真正落地,能否真正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,仍然是一个巨大的问号。所谓的“精准滴灌”,会不会变成“选择性灌溉”,最终只有少数幸运儿能够受益?

融资难题:老生常谈,药方何在?

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,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。银行往往更愿意将资金贷给国有企业,因为国有企业有政府背书,风险较低。而民营企业规模小、抵押物少、信用风险高,往往难以获得银行的青睐。即使能够获得贷款,利率也往往高于国有企业。这种歧视性的信贷政策,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。仅仅是出台一些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,恐怕难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。除非能够打破国有企业在信贷市场上的垄断地位,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融资环境,否则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将永远无法解决。

外贸与消费:短期刺激还是长期支撑?

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,在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的外贸、消费领域,将优先走访对接融资,并以短期出口信用险来支持出口贸易。这些举措或许能够在短期内刺激外贸和消费,但难以形成长期支撑。短期出口信用险只能为企业提供有限的保障,无法解决外贸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、贸易摩擦等根本性问题。而优先走访对接融资,也可能只是“雨过地皮湿”,难以真正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。更何况,外贸和消费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很大,单靠金融手段难以扭转大趋势。

线上对接平台:“资金找项目”的乌托邦?

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提到,一些地方搭建了专门的线上对接平台,银行可以通过平台获取项目信息,运用大数据技术,精准识别与信贷政策相匹配的项目,从而实现从“项目找资金”变成“资金找项目”。这种模式听起来很美好,但实际上可能存在很多问题。银行是否愿意真正使用这些平台?平台上的项目信息是否真实可靠?大数据技术是否能够真正精准识别优质项目?这些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。如果平台上的项目质量不高,或者银行依然坚持传统的信贷审批标准,那么这种线上对接平台很可能只是一个摆设,难以真正发挥作用。所谓的“资金找项目”,或许只是一个乌托邦式的幻想。

配套制度与长效机制:画饼充饥还是真正保障?
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出台,伴随着一系列配套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承诺。然而,这些承诺能否兑现,能否真正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,仍然需要时间来检验。在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,所谓的“配套制度”和“长效机制”,很可能只是空中楼阁,难以发挥实际作用。我们需要警惕的是,这些美好的承诺会不会变成又一个“画饼充饥”的故事?

地方实践:各自为政,标准何在?

发布会上提到,不少地方结合地方实际,也在积极地完善相关配套。这种“因地制宜”的做法,看似灵活,实则可能导致标准不统一,政策碎片化。如果各地出台的政策差异过大,民营企业在跨区域经营时就会面临诸多障碍。更重要的是,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以“地方实际”为借口,出台一些有利于本地保护主义的政策,从而损害其他地区的民营企业的利益。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需要的不是各自为政,而是统一的标准和公平的规则。如果缺乏统一的标准,所谓的“地方实践”,很可能只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另一种形式。

行政执法监督:谁来监督“监督者”?

司法部表示,下一步要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,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。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,但问题的关键在于,谁来监督这些“监督者”?如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本身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,那么它们就很难真正有效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。更何况,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执法,从而影响执法公正性。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,需要确保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,并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,才能真正防止行政执法中的乱作为和不作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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